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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接受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5 作者: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公布,若您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一、 申请时间:

    2016年2月15日18:00至19日8:00

二、 复核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全部科目

三、 申请方式:

    成绩复核采取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只提交网上申请或只提交书面申请者将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请流程:

    1、考生需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注: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拼音(不区分大小写)。

    2、点击页面左侧“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进入申请界面,逐条填写相关信息。

    注:联系方式请填写考生本人的移动电话,成绩复核结果我校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位考生。

    3、每一科目复核申请填写完毕后请点击页面右侧“提交”按钮,考生可以继续填写下一科目的复核申请,并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已提交的复核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

    4、每名考生每科目的复核申请只需提交一次,不允许重复提交,否则我办不予复核。

    5、若申请复核的科目为全省统一网上评卷的科目,考生需缴纳复核费用10元/科次,并将考生本人用汇款银行卡号填写至“汇款账号”。若申请复核的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汇款账号”项请务必填入“无需交费”。

(二)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将打印出的《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在2月23日以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办。

四、 复核内容:

    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有误、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五、 其他说明:

    1、需要复查的全部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辽宁省招考办进行复核,我校只负责自命题科目成绩的复核。成绩复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2、根据辽招考办字[2015]175号《关于辽宁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申请全省统一网上评卷科目成绩复核的考生需缴纳复核费用10元/科次。

    3、缴费方式:请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交至

    建设银行卡账号:6217 0007 8001 1672 012

    户名:贾春媚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大连栾金支行

六、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传    真:0411-84706411

    电子邮件:liuyihang@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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