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学科专业(领域)(不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1、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计划招生20人。
2、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不得超比例录取。
二、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骨干计划资格(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
四、报名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必须在2015年11月20日前提交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或),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注意: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三天后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
5、已取得学历的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须按往届生身份报考。
6、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公布为准,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意:
1、仅网上报名,而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15年12月14日-28日内,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复试
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采取差额方式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六、录取
1、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
七、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在来我校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2、就业问题。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派遣问题。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4、升学问题。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限报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5、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网址:http://gs.
E-mail:yjsyzb@
传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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