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邮寄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均用EMS发放,运单号可登陆查询。
2、我校应届考生或通讯地址为“自取”考生:请在7月25日前凭身份证到录取学部、学院(部)研究生教务老师处领取(周末休息)。
注:录取院系为盘锦校区的考生请到研招办领取。
注:保留学籍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国防生、辅导员、支教团等)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待规定的保留年限过后凭此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不再另行发放,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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