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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2 作者:

研究生院,各学部(学院、部),各处、院、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各学部(学院、部)要加强和规范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力度吸引校外优秀推免生,着力提高硕士生生源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办公地点在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2.各学部(学院、部)成立由部长(院长)牵头,包括主管研究生、教学、学生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及教师代表参加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各学部(学院、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面试小组。

三、推免名额

推荐2013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校内推荐和校际交流两种。学校将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内,根据各学部(学院、部)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硕士生导师情况、学科情况、研究生培养质量、2012年接收校外推免生质量和数量等因素,划拨给各学部(学院、部)推免生名额(创新实验班推免名额不超过其应届毕业生数的50%)。推免生名额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推免名额用于校内(外)比例由各学部(学院、部)确定。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及本校学术型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专业学位和校际交流名额分配方案另下。

四、工作程序

各学部(学院、部)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列出排序并公示。所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均应参加本学部(学院、部)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的排序,排名原则上应在前35%以内。数学基地班、创新实验班学生学习成绩加素质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1.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各学部(学院、部)应根据学生申请、排序情况审查其推荐资格,可按分配名额的130%确定候选人,以备面试遴选,其中10%左右可跨学部(学院)、跨学科推荐接收。

(2)各学部(学院、部)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面试标准和办法,并网上公布。面试小组对被推荐者(候选人)进行面试,根据学习成绩、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结果按分配名额排序报研究生院。

(3)流动专职辅导员、优秀民族学生由学生工作处组织推选。研究生支教团、文体特长生由校团委组织推选。创新特长生、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生(具体招生办法另下)由创新实验学院组织推选。以上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须经所在学部(学院、部)同意,且还须经接收学部(学院、部)面试并同意接收。

(4)已获学部(学院、部)推荐而未被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其申报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不需再面试,且不占申请人所在学部(学院、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

2.校际交流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各学部(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排序情况审查资格。根据分配的名额,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报名单时可略多于分配名额,多余部分作为预备名额。推荐校际交流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否面试由学部(学院、部)自行确定。

(2)校际交流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推荐到设有研究生院的学校,由学生所在学部(学院、部)负责审批。学生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联系交流学校(限5个以内),由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3)各学部(学院、部)应加大力度吸引校外优秀推免生,加强“卓越联盟”院校间校际交流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3. 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排序情况应在校园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学部(学院、部)汇总校内推荐和校际交流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单,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册》报研究生院(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4.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审批后,由研究生院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学部(学院、部)应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如期做好各项工作。

2.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合理流动。

3.凡经批准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不得变更所确定的专业,同时必须签署《大连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承诺书》,并在各学部(学院、部)确定最后推荐名单时,一并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不签署承诺书者不予推荐。

4.申请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审批表须填写清楚、完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5.申请校际交流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须填写清楚完整,并请所在学部(学院、部)统一为校际交流研究生打印成绩单,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一并出具有关手续 ,以方便学生联系推荐学校。

 

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闫佳;电话:84708338;邮箱:yanjia@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211室(西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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