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大连理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至2025年入学前,下同),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三、招生人数及专业
单独考试拟招生计划40人(最终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如下表,具体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网址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学院代码、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040 (主校区)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1机械工程 | 02(非全日制)机械工程(含高性能制造、智能机电与微纳传感等) |
060 (主校区)建设工程学院 | 085901土木工程 | 08(非全日制)土木工程 |
09(非全日制)项目管理 |
085902水利工程 | 05(非全日制)水利工程 |
085903海洋工程 | 02(非全日制)海洋工程 |
450 (主校区)化工学院 | 085602化学工程 | 09(非全日制)化工过程工程 |
460 (主校区)环境学院 | 085701环境工程 | 07(非全日制)环境工程 |
580 (主校区)电气工程学院 | 085801电气工程 | 07(非全日制)智能电气 |
610 (主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06(非全日制)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
085410人工智能 | 03(非全日制)智能工程 |
380 (盘锦校区)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 | 085602化学工程 | 02(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 |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
考生请于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期间,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2025年辽宁省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全部材料扫描件(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单独考试-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miaoqing@dlut.edu.cn),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人员证明,模板见附件1。如不使用模板,则须在在职证明中明确单位同意报考,并写明毕业后连续工作年限。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业务骨干证明,或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要求与报考领域相关;
(5)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须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未经网上报名,或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以准考。未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准考。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2)初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数学;④业务课。
(3)单独考试科目大纲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2、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4月,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1、考生在报名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其他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miaoqing@dlut.edu.cn,jiangwenzhua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房间)
邮政编码: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