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三、招生人数及专业
单独考试拟招生计划40人(最终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如下表,具体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网址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7。
学院代码、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040(主校区)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1机械工程 | 02(非全日制)机械工程(含高性能制造、智能机电与微纳传感等) |
060(主校区)建设工程学院 | 085901土木工程 | 03(非全日制)土木工程 |
085902水利工程 | 05(非全日制)水利工程 |
085903海洋工程 | 02(非全日制)海洋工程 |
086102道路交通运输 | 01(非全日制)交通运输工程 |
450(主校区)化工学院 | 085602化学工程 | 07(非全日制)化工过程工程 |
085702安全工程 | 06(非全日制)化工安全 |
460(主校区)环境学院 | 085701环境工程 | 07(非全日制)环境工程 |
580(主校区)电气工程学院 | 085801电气工程 | 07(非全日制)智能电气 |
610(主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06(非全日制)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
085410人工智能 | 02(非全日制)智能工程 |
380(盘锦校区)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 | 085602化学工程 | 02(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 |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10月15日-24日(每天9:00-22:00)期间,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辽宁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二)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全部材料扫描件(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单独考试-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miaoqing@dlut.edu.cn),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人员证明,模板见附件1。如不使用模板,则须在在职证明中明确单位同意报考,并写明毕业后连续工作年限。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业务骨干证明;
(5)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须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未经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未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准考。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20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2)初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数学;④业务课。
(3)单独考试科目大纲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7
2、复试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可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间预计在2027年3-4月,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1、考生在报名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其他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miaoqi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东侧楼322房间)
邮政编码: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