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国优计划”),切实做好“国优计划”招生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培养模式
充分发挥我校理工科优势教育资源,与东北师范大学等师范院校合作开展联合培养,推动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和人才共育,建立学校理工科学科专家、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的机制。
“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学习本学科类别培养方案课程的基础上,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其中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和8学分的教育实践。教育实践在校内导师和中小学导师共同指导下,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授课、班级与课程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入选“国优计划”的推免生本科剩余阶段可以提前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纳入“国优计划”,完成一年支教返校后视为完成教育实践环节。
三、选拔方式及条件
1、推免选拔
面向具备高校推免资格(含强基计划转段)的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经相关学院接收推免生(转段)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推免选拔招生计划不少于30人,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院招生计划各5人左右。
2、二次遴选
面向我校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含2023年支教团成员),且距毕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二次遴选招生计划为10人左右。
四、报名流程
1、推免选拔:
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院的推免生按照相关学院接收推免生办法中的要求报名。
报考其他理工科院系的推免生,除正常参加相关院系复试考核外,须于9月25日-10月7日,通过邮件(jiangwenzhuang@dlut.edu.cn)进行“国优计划”报名。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亦须按要求报名。
2、二次遴选:
9月25日-10月7日,通过邮件(jiangwenzhuang@dlut.edu.cn)进行报名。
推免选拔中报考其他理工科院系的推免生,以及二次遴选的学生,邮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大连理工大学“国优计划”报名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论文、获奖、资格证书等)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合成1份PDF文档(20M以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PDF文档命名格式:姓名+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
五、资格审核及选拔
学校、学院及导师将对“国优计划”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申报前请与导师充分沟通,征求导师同意。
1、推免选拔
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院的推免生,由以上学院负责本单位“国优计划”选拔考核,再由学校复审,确定入选“国优计划”名单。
报考其他理工科院系的推免生,通过学院的“国优计划”预选拔考核后,列为“国优计划”候选人,再由学校评审,确定入选“国优计划”名单。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按要求报名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核的直接纳入“国优计划”。
2、二次遴选
由学校组织对报名“国优计划”二次遴选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国优计划”名单。
六、激励政策
1、教育硕士学位申请
攻读理学、工学研究生学位且修完相应学分、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标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若完成“国优计划”培养计划(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除获得本学科类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2、纳入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探索“订单”培养
探索建立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七、咨询方式
1、报名选拔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jiangwenzhuang@dlut.edu.cn
2、培养模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培养处
联系电话:0411-84706321
联系邮箱:peiyangke@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