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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国优计划”专项招生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7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国优计划”),切实做好“国优计划”招生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培养模式

充分发挥我校理工科优势教育资源,与东北师范大学等师范院校合作开展联合培养,推动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和人才共育,建立学校理工科学科专家、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的机制。

“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学习本学科类别培养方案课程的基础上,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其中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和8学分的教育实践。教育实践在校内导师和中小学导师共同指导下,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授课、班级与课程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入选“国优计划”的推免生本科剩余阶段可以提前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申报并入选“国优计划”的,完成一年支教返校后视为完成教育实践环节。

三、选拔范围及招生计划

我校“国优计划”专项招生,通过推免遴选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型学生培养。

2025年我校“国优计划”专项招生计划选拔约50人。

四、报名及选拔

1、推免第一轮选拔

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软件学院、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共11个学院中针对本校生开展“国优计划”预选拔。符合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理工科应届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秀,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成为中小学教师,可报名“国优计划”。具体报名考核的组织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原则上9月22日前完成预选拔工作。

2、推免第二轮选拔

面向全校所有理工科院系开展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含强基计划转段)的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秀,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成为中小学教师,报考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经相关学院复试考核合格,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被我校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可报名“国优计划”。申请者请于9月29-108日将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国优计划”报名表(推免选拔)提交至邮箱miaoqing@dlut.edu.cn进行报名。学校组织成立“国优计划”选拔考核小组进行评审考核。

注:报名表请以PDF文档(20M以内)形式按要求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PDF文档命名格式:推免选拔+姓名+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

3、在校生遴选

我校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硕士一年级或博士一年级,可报名“国优计划”。申请者请于9月29-108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邮箱miaoqing@dlut.edu.cn进行报名,学校组织成立“国优计划”选拔考核小组进行评审考核。

1)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国优计划”报名表(在校生遴选)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论文、获奖、资格证书等)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合成1份PDF文档(20M以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PDF文档命名格式:在校生遴选+姓名+在读学院+在读专业。

五、录取公示

学校将对各类选拔拟定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并按照招生工作要求进行公示。

六、激励政策

1、教育硕士学位申请

修完主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则准予毕业,颁发主专业毕业证书。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主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成绩合格,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2、纳入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探索“订单”培养

探索建立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七、咨询方式

1、报名选拔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2、培养模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培养处

联系电话:0411-84706321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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