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6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须满足前文第1、2、3、4点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100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仅接受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仅接收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入学时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其中,(1)105101内科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11外科学、105113骨科学、105115妇产科学、105117耳鼻咽喉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的考生报考;(2)105116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3)105124超声医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4)105102儿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
二、接收专业(培养校区)
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详见各学院(部)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申请流程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对于已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推免生,须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拟接收的学院(部)和专业要求尽快申请我校,各学院(部)将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未按各学院(部)规定时间申请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复试与录取
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办法、录取政策等事宜详见我校各学院(部)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章程。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25年10月20日前向我校各学院(部)招生负责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对于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或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触犯法律、受到处分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情况的推免生,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九、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
miaoqing@dlut.edu.cn
jiangwenzhua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