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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

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4808:30-11:30 外国语

4814:00-17:00 业务课一

4908:30-11:30 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

初试地点为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研究生教育大楼512室,其中报考博士考生的业务课二学术报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考生只准携带签字笔。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开考后15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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