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以下简称“教改项目”)进行中期验收检查等相关工作。
1.对于2019年获得资助的教改项目原则上支持周期为两年,本次进行中期检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中期进展报告》(附件1),提供工作进展成果材料;已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立项申请书》完成项目进度的教改项目,可申请结题,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结题报告》(附件2)。
2.对于2018年及之前的教改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加快资助经费的执行进度,按要求提交报销单及相关材料,逾期未交,不予资助;2018年以前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结题报告》(附件2)及相关项目成果支撑材料,逾期未报,不予资助,并按照未结题处理。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教改项目的中期及结题报告进行评审。
4.以上涉及的所有材料,须于2020年12月15日11:00前报送。报销单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工处(研教楼6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Wangcz4585@。
联系人:王老师,84708336,Wangcz4585@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