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 借款学生需提交的材料(A4纸)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经学生本人填写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参考附件一模板);
3、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参考附件二模板);
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参考附件三模版);
6、档案袋(参考附件四模板)。
三、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于9月28日之前交到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房间)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