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学部(学院)推荐,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组织初评,拟定32名硕士生获得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复评答辩资格,请获得复评答辩资格的硕士生于12月10日下午13点50分到研究生院会议室(研教楼609室)参加复评答辩,未经同意缺席者取消参评资格。要求准备3分钟的个人自述PPT,并于9日下午15点30分前到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科(研教楼611室)拷贝PPT。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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