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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作者:

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现启动2022年研究生综合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的总体要求开展。

各学部(学院)应根据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部(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总体负责综合奖励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部(学院)要根据以上两个《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部(学院)的详细评审方案,并报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备案,评审方案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应公开、透明。

二、时间安排

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名单等相关材料(学院完成公示)上报时间为9月29日12:00前。

三、特殊说明

1.研究生单项奖励

1)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

各学部(学院)对在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进行评审,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审核获奖名单。研究生单项奖励名额总数占比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3项奖励具体名额由各学部(学院)自行分配。原则上,总名额大于(含)5人的学部(学院)评审结果应包含全部单项奖励类型。

2)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各学部(学院)对在德、智、体、美、劳的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进行评审,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审核获奖名单。研究生单项奖励名额总数占比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5%,德育专项、智育专项、体育专项、美育专项、劳育专项5项奖励具体名额由各学部(学院)自行分配。

2.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该奖项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3.优秀研究生标兵

各学部(学院)对在科研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获奖学生同时授予“屈伯川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奖金为20000元/人。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各学部(学院)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该奖项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5.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各学部(学院)对推选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作为候选班级,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班级(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6、奖励名额

各奖项奖励名额或推荐名额由研究生院下发。

四、评比流程

1.学生个人申报和学部(学院)评审阶段:9月15日—9月29日

参评学生到研究生院-研究生思政教育-文件下载栏,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一份,优秀班集体需提交班级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各项材料按学部(学院)要求提交。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各类公示完毕(公示期3天)的评审结果和学生个人申请表电子版于9月29日12:00前发送到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dlut.edu.cn同时上报加盖学部(学院)公章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评比汇总表”表格纸质版至研工处办公室。

各学部(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评比汇总表2020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电子版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评比汇总表2021年秋季及之后入学”电子版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电子版

大连理工大学单项奖励2020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申请表电子版

大连理工大学单项奖励2021年秋季及之后入学申请表电子版

2.学校评审公示阶段:930—10月2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对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各学部(学院)和研究生同学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84708336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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