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持续推进《大连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按照《关于启动2023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年度在研究生教改基金立项中继续设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1149”工作体系,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涵建设,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加速跑。
二、课题立项
申报课题研究方向参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立项指南》(附件3)。课题名称可在《立项指南》选取的研究方向下,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自行确定。课题研究要聚焦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前沿问题,把握人才培养的历史经验和客观规律,不断深化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科和理论支撑,推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面上课题三个层面,课题立项周期2年。
(二)申报思政专项的学部(学院),由各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提交;申报思政专项的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实名版和匿名版一式一份,实名版需单位领导签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交至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并将附件1(实名版和匿名版)、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dlut.edu.cn,邮件主题为“2023年研究生教改思政专项立项+负责人姓名”。
以上工作于2023年6月26日16:00申报截止。
(三)学校成立思政项目评审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拟于2024年中进行中期验收。符合结题要求的可于2024年底申请结题。
四、资助原则
1.思政工作专项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面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学校专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干部。主要面向学校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者,同时鼓励各相关单位或从事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相关教学研究的专任教师申报。
2.支持具有推广价值和重大影响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3.每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近三年曾获学校教育改革项目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每位老师同时负责和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含委托课题)不能超过2项。
4.项目申请人及申请团队成员,应无师德师风与违法、违纪问题。
五、经费管理
研究生院给予立项的研究生教改基金(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定额度经费支持,按学校研究生教改基金相关规定统筹管理。各学部(学院)目前均已建立了研究生教改专项账号,研究生院将按照各学部(学院)教改项目获批情况拨付第一批经费至各专项账号中,经费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一批拨付经费2023年年底清零,后续视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结果拨付第二批经费。
联 系 人:胡丰彦
联系电话:84707682
附件1-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申请书-实名版
附件1-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申请书-匿名版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立项指南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