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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大连市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7 作者:

 

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评比通知,现开展面向研究生群体的大连市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5级新生以及定向、委培和MBA)。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者优先考虑。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名额划分参照学部(学院)分配名额。

四、评审办法及日程安排

1、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方式。

2、评选日程:

11027-1030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要求各学部、学院于1030下午17点前上报学部(学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

21031日-111日 学校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3112日-115日 全校公示。

五、报送材料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认真组织推荐同学填写相关申请表。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学部(学院)汇总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注:所有纸质版申请表不能超过1页,填写内容需简洁精练,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和窜页。

研究生工作处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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