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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大连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作者:

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评比通知,现开展面向研究生群体的“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大连市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在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班级

2、大连市三好学生:在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7级新生以及定向、委培MBAMPA)。

二、评选条件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如设有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全班同学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曾获得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大连市三好学生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如果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者优先考虑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推荐名额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划分参照学部(学院)分配名额。

四、评审方式及日程安排

1、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方式。

2、评选日程

1)10月24日-10月27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要求各学部、学院于10月27中午12点前上报学部(学院)推荐班级及人选相关材料。

2)10月27日-10月31日, 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大连市。

五、报送材料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认真组织推荐班级、同学填写相关申请表。三好学生上报纸质登记(附件2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上报纸质登记(附件3一式两份学部(学院)汇总统计表(附件1,4电子版一份,并发送至yangongchu@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

注:所有纸质版申请表不能超过1页,填写内容需简洁精练,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和窜页。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审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观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直播视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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