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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加深对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了解和思考,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决定引导鼓励广大研究生同学投身社会实践,从实践中汲取知识、增长才干,实现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现将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1、本次暑期实践的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生工作处决定以“实践构建青春,知行助力中国”为主题,鼓励全校研究生同学利用暑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感知美丽中国,传播青春正能量,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实践内容:结合研究生特点,为帮助同学们科学确定调研对象,合理选取贴近生活、操作可行的活动主题,指导实践开展,研究生工作处建议同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1)就业与创新创业类

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供各团队参考:

走近名企实践,了解就业形势,做好职业规划;探访创业基地,了解创业政策,对话企业家,圆创业梦。

2)志愿服务与公益行动类

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供各团队参考:

关爱弱势群体,传递爱心火炬;开展公益支教,提升教育水平;践行勤俭节约,提倡低碳生活。

3)历史与人文传承类

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以下传承方式供各团队参考:

关注“两学一做”,发扬模范作用;追忆抗战历史,感受先辈精神;关注校园文化,挖掘人文底蕴;对话学术泰斗,领略大家风范;访谈杰出校友,共享大工精神;

4)社会调查与学术科研类

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以下调研方向供各团队参考:

关注民生改善,实现共同富裕;关注经济改革,建言产业升级;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5)其它符合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实践团队可以围绕以上方向进行项目的设计与准备,也可在符合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宗旨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其他的项目方向进行选题立项。

二、申报与立项评审

1、项目申报:

1)有意参加此次活动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大工研究生团学工作网站、大工研究生微信公众平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及各院系发布的相关实践活动通知,申报项目须填写《2016年大工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材料》(详见附件一)。

2)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个团队至少5人,至多15人,选举一名队长。鼓励学生团体、博士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3)申报要求:团队队员确定后,每支团队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对团队的实践活动进行指导,鼓励教师亲身参加实践活动。

4)申报方式:各申报团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部(院)辅导员处,学部(院)为单位统一将汇总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utjysjb@sina.com,纸质版于5月27日9:00-16:00点送至研教楼618-3办公室,一式三份。

2、立项评审:

研究生工作处将统一组织立项评审,立项结果将于评审后公示。

三、资助与监督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相关工作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执行。

2、所有申报项目须在申报书中详细填写经费预算,研究生工作处将根据实践活动效果分档确定资助额度(详见附件二)。

3、实践队伍应根据要求及时向研究生工作处报告活动进展情况,此跟踪考察的情况将作为评优的依据。

四、总结与奖励

1、结项时间

实践项目必须在大连理工大学2016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校研究生会就业实践部提交结项材料,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总结与成果提交

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需提交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和至少10张体现精彩活动内容的照片,提交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附件三)。

特别说明:提交的各项成果质量将作为评比的主要考量标准,望提交优秀成果。

3、奖项设置(详见附件四)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4、成果分享、总结成册

研究生工作处将于2016年秋季学期适时开展实践成果分享会并总结成册,展示实践风采。

注:如有疑问,请加2016年大工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QQ交流群:群号309153692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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