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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作者:

各学部(学院、部)、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各类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的总体要求开展。

各学部(学院)应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部(学院)的详细评审方案,成立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类奖励的评审工作。评审方案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应公开、透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可组成专家组评审具体奖项,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特殊说明

1、优秀研究生标兵

学部(学院、部)对在科研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并结合网上投票评出(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学部(学院、部)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3、研究生单项奖

学部(学院、部)对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学部(学院、部)对推选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作为候选班级,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并结合网上投票评出(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5、奖励名额

各奖项奖励名额均已分配至各学部(学院、部),请参评同学见本学部(学院、部)网上通知或咨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三、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919日—922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研工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不超过两页),并附相关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一份(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其他佐证材料不超过两页、可反正面),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班级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上、反正面、不超过5),交至学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处。

2学部(学院)评比阶段:923日—929

学部(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阶段:108日—1013

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于930日上午报至研究生工作处(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相关佐证及事迹材料一份,学部(学院)奖励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chu@,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学校适当平台予以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学部(学院)和同学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84708336

研究生工作处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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