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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申请参加2016年商业补充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作者:

已成功申请参加2016年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已缴纳保险费的研究生,可在此基础上申请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商业补充险(附件一),补充险保险费每人每年60元(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有申请的同学填写“投保确认单”(附件二)并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统一上交研工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请投保人按照所需交纳的保费数在卡内存足金额,截止2016年12月15日,如因个人账户金额不足的原因导致划款不成功,按放弃投保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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