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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大连理工大学2011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 作者:

各学部、学院(部)、各位研究生同学:

目前全校各类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09]34号)的相关要求,将从全校已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同学中择优评出优秀研究生标兵。具体评比工作要求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各院系已经获得大连理工大学2011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博、硕)同学。

二、   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表彰。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业绩突出的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必修课程学习成绩均为C以上(不含C);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要求必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三、   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个人申报、院系初评、校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投票,同时全校研究生同学可以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比网站上进行网上投票(投票网站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可见),最终以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结果为主,参考网上投票结果评出不超过10名的最终获奖者。

四、   评比日程

1、个人申报阶段(10月31日-11月4日):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院系评审推荐阶段(11月5日-11月9日):经各学部、学院初评后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各院系推荐名额已下发院系),部分院系由于研究生培养规模较小,没有划分推荐名额,若有特别优秀和突出同学,院系可以向管理办单独申请名额。

各单位于11月9日17:00之前提交推荐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候选人简介(注意版式,根据照片的横、竖版选择一种版式的表格)、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科研学习、社会工作及个人综合表现等方面,不超过2000字,要求格式为: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字,1.25倍行间距]、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的必修课成绩单),电子版个人近期彩色生活照1张尺寸230*270,不符合大小要求无法上传评比网站)、前三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评委及网上评审阶段(11月10日-11月24日):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委投票并开通投票网站;

4、全校公示阶段(11月25日-11月27日):公布评审结果;

5、表彰宣传阶段(11月27日起):宣传获奖学生事迹,择机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同学授予奖牌并发放屈伯川奖学金(10000元/人)。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广大研究生高度重视,推荐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作为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在操作过程中公正透明、评价客观,并及时、规范地上报相关推荐材料;

2、学校将对候选人和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事迹广泛宣传,带动研究生的学习风气和学术风气建设。也请各单位在不同层面宣传候选人及获奖同学的事迹,树立优秀研究生的榜样;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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