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研究生工作处 >> 正文

关于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9 作者:

兹定于2009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在北山研究生教育大楼报告厅由中国银行经办人员组织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参会人员:申请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及各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研究生助理(助管)。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参会人员务必携带档案袋内全部材料及签字笔、铅笔和橡皮;

2、           “档案袋”、“借款合同”、“借据”待开会时按银行要求填写。

3、           原始材料不合格的务必在10月26日之前补齐。

4、           填写完整后将原始材料、借款合同、借据装到档案袋中交到研究生助理(助管)处,再由各院系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管理办。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8 日。

   5、《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及“档案袋”填写样本挂在研究生院主页上。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

 

研究生院

2009年10月 19

 

 

 

 

 

 



上一条:大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下一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