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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 作者:

各研究生社团:

为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现经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学校优秀研究生社团、精品社团活动以及优秀社团会长、优秀会员、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开展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个人荣誉奖项评选范围

各研究生社团指导教师、会长、会员

(二)集体荣誉奖项评选范围

各研究生社团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方式

研究生社团相关评选

奖项名称

研究生社团名额

奖励方式

十佳社团

2

颁发证书、提供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精品社团

3

颁发证书、提供700元活动经费支持

新星社团

1

颁发证书、提供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精品社团活动

2

颁发证书、提供200元活动经费支持

优秀研究生社团

4

颁发证书、提供400元活动经费支持

十佳社团会长

2

颁发证书

优秀社团会员

由会长推选不超过本社团会员人数的5%

颁发证书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不超过现有指导教师数的30%

颁发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社团”、“精品社团”和“优秀研究生社团”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及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有独立的会旗会徽等标识;

2.积极配合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工作,不无故缺席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的相关会议、培训及活动;

3.有明确的社团章程,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状况良好,积极开展有独立特色的社团活动,活动安排周密详实,宣传方式多样;

4.及时地提交了内容详实的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等资料; 

5.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影响力,能很好地吸引广大师生参与到社团活动中;

6.在本年度中积极开展有利于校园文化发展的社团活动至少三次,且取得良好效果;

7.社团成立满两周年,社团各项组织建设完善;

8.“十佳社团”从“精品社团”中择优产生。

(二)“新星社团”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及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有独立的会旗会徽等标识;

2.积极配合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工作,不无故缺席研究生会社团工作中心的相关会议、培训及活动;

3.社团机构完善,财务状况良好,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本年度社团发展迅速;

4.社团成立至少满一周年,社团各项组织建设具备一定规模;

5.在新成立的社团中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

6.具备良好的发展趋势,有社团长远发展的目标和规划。

(三)“十佳社团会长”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团的有关章程和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无缺席会长大会及培训现象;

3.能够影响和带动学生社团成员,在校园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

4.对学生社团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独到见解,在社团会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5.在社团活动中获得过个人荣誉或对社团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优秀社团会员”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团的有关章程和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主动参加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及社团各项活动,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热心社团工作,在社团活动或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办事积极认真;

4.在社团活动中具有创新意识并且取得良好效果。

(五)“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经常与社团干部、成员交流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

3.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会议或理事会会议; 

4.检查学生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对学生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5.指导学生社团参加校内外各项竞赛活动,给予帮助和支持。

(六)“精品社团活动”评选条件

1.社团活动主题健康有特色,有周密详实的计划与安排,并能按照计划认真执行;

2.活动宣传到位,活动影响范围广,参与者反响良好;

3.按时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新闻能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通过审核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视社团具体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2.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中心组织通过初审的社团及个人进行公开答辩;

3.根据答辩成绩进行排名;

4.网上公示评选结果。

(二)材料要求

1.集体荣誉奖

1)社团工作报告

a.社团发展情况及组织架构,要求:社团发展情况客观、全面、真实,机构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b.活动组织情况,要求:包括日常活动、大型活动以及涉外活动等。

c.社团财务状况,要求:公开、合理、规范、经济、有效。

d.社团目标及发展规划,要求:社团主要负责人对社团未来发展有明确合理的思路。

2)缤纷社团活动月、社团嘉年华及国际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的参与情况。

3)社团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并附相关证明。

2.个人荣誉奖

1)个人事迹,要求:介绍客观、真实、全面。

2)照片、视频资料,要求:明确反映个人工作特点,图片质量高、清晰,未做过度处理。

3.社团活动单项奖

1)活动介绍,要求:介绍客观、真实、全面。

2)照片、视频资料,要求:明确反映活动特点,图片质量高、清晰,未做过度处理。

3)活动受到校内外媒体报道。

(三)上交材料内容的时间范围限制

20150101日—20151231

(四)材料上交要求

1.欲参选“十佳社团”和“优秀研究生社团”的社团,只需在“精品社团”奖项申报中提交一份申报材料即可,在后期答辩时将根据答辩成绩择优产生“十佳社团”、“精品社团”和“优秀研究生社团”。

2.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42021:00,研究生社团以社团为单位将申报奖项的相关打印版材料统一于4201800-2100上交至研教楼411研究生会办公室社团联合中心办公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申报材料要求为A4纸单面打印,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在上述期限内发送至邮箱:dutstlhzx@163.com。压缩包名以“社团名称+所报奖项”标注。压缩包内文件名采用如下格式标注:申报项目名称(个人姓名)。

4.负责人联系电话:张超逸18342203257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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