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的相关要求,将从各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的优秀个人及集体中择优推荐个人及集体优秀标兵候选单位。具体评比工作要求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标兵
1、参评对象
获得2017年“优秀研究生”的研究生同学,之前获得过“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同学也可参评。
2、 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表彰。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业绩突出的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要求必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3、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投票,根据评审结果,评出不超过10名的最终获奖者。
4、评比日程
(1)申报初评阶段:各学部(学院)根据推荐名额进行推荐选拔,所有推荐人选材料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工处。
(2)评委评审阶段(11月9日-11月15日):由研工处组织评委对推荐人选进行通讯评审;
(3)全校公示阶段(11月下旬):面向全校公示评审结果;
(4)表彰宣传阶段(12月):宣传获奖学生事迹,择机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同学授予奖牌并发放屈伯川奖学金(10000元/人)。
5、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一)
(2)候选人简介(根据照片横、竖版式选择一种填写。附件二、三)
(3)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科研学习、社会工作及个人综合表现等方面,不超过2000字,要求格式为: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分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
(4)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部(学院)公章的必修课成绩单。
(5)电子版个人近期彩色生活照1张(尺寸230*270)
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其中第1-3项材料要求同时上报电子版。
(6)电子版材料以学部(学院)为单位,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上报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参评对象
获得2017年“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同学,之前获得过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研究生同学也可参评。
2、 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竭诚服务研究生,密切联系研究生,真正为研究生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利益,任期内出色完成工作;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在任期内取得过突出成绩。
3、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投票,根据评审结果,评出不超过10名的最终获奖者。
4、评比日程
(1)申报初评阶段:各学部(学院)根据推荐名额进行推荐选拔,所有推荐人选材料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工处。
(2)评委评审阶段(11月9日-11月15日):由研工处组织评委对推荐人选进行通讯评审;
(3)全校公示阶段(11月下旬):面向全校公示评审结果;
(4)表彰宣传阶段(12月):宣传获奖学生事迹,择机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同学授予奖牌。
5、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表(附件四)
(2)候选人简介(根据照片横、竖版式选择一种填写。附件五、六)
(3)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科研学习、社会工作及个人综合表现等方面,不超过2000字,要求格式为: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分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
(4)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部(学院)公章的必修课成绩单。
(5)电子版个人近期彩色生活照1张(尺寸230*270)
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其中第1-3项材料要求同时上报电子版。
(6)电子版材料以学部(学院)为单位,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上报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
三、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1、参评对象
通过学部(学院)初评,推荐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参评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2、参评条件
(1)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4)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体育达标率较高;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班集体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的形式。
4、评比日程
(1)申报初评阶段:各学部(学院)根据推荐名额进行推荐选拔,所有推荐单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申报表(附件七)”,于11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工处,并将电子版材料上报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
(2)评委评审阶段(11月9日-11月15日):由研工处组织评委对推荐班集体进行通讯评审;
(3)全校公示阶段(11月下旬):面向全校公示评审结果;
(4)表彰宣传阶段(12月):宣传获奖班集体事迹,择机召开表彰大会。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广大研究生高度重视,推荐全面发展的优秀个人、集体作为标兵候选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公正透明、评价客观,并及时、规范地上报相关推荐材料;
2、学校将对候选人和获得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及班集体事迹广泛宣传,带动研究生的学习风气和学术风气建设。也请各单位在不同层面宣传候选人及获奖单位的事迹,树立优秀研究生个人及集体的榜样。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