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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17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7-12-14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17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单独组织评选,具体由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研究生):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上交2017年度团费的共青团员和上交2017年度党费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且团(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以及全校所有研究生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3.各单位推荐参评的优秀团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有参评资格的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干部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有参评资格的团员总数的1%,参评的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团支部总数的10%;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4.对荣获2016-2017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的院系追加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已在分配名额中体现;

5.“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优秀团员的学生团员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科研;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附件6和7;

(6)团结团员青年,关心集体,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7)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相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志愿、学术、文化等活动;完成党组织和团组织交代的任务;

(8)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9)参评研究生为共青团员和年龄不超过28周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已缴纳2017年度团费或党费。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团干部应在学校、学部(院)等各级研究生团学组织中(包括且只包括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会、团支部、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近三年内现任或曾任研究生团学干部,且从事研究生团学工作满一学年;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研究生共青团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或党费;

(5)积极参与、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附件6和7;

(7)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相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志愿、学术、文化等活动;完成党组织和团组织交代的任务;

(8)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需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积极科研。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具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并能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并能代表团员利益,及时倾听团员意见,反映团员呼声;

(2)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工作手册记录完整,团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及时缴纳团费;

(3)团支部能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时事要事探讨,团支部成员信仰坚定、政治素养高;

(4)团支部建有规范的推优工作制度,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考察、写实工作,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5)团支部在本单位内先锋作用明显;

(6)团支部积极拥护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和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

(7)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评比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4.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考条件细则:

(1) 团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学习科研建设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团支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3)团支部运用新媒体情况;

(4)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开展记录情况,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填写《研究生团支部建设记录手册》;

(5)团支部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同时对相应的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四.相关说明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

2.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3. 追加名额的申报表须与学部(院)分配名额的申报表分开,单独上交,其中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共同装订,一同上交;

4.各院系在2017年12月22日14:00-16:30将“两优一先”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件3、4、5)、申报人注册“志愿辽宁”截图(附件6)、先进团支部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团支部建设记录手册》以及公示结果证明(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618-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pangruipangpan@mail.,截止时间12月22日17:00,逾期不交者视为不申报。

5.先进团支部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团支部建设记录手册》记录、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证明检查未通过者,“两优一先”推荐者不符合资格者,将被取消评优资格,本单位所缺名额也将不再递补,相应先进团支部追加优秀团员名额也将被取消。

6.各单位须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模板见附件8。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实名实事求是向本单位反映;特殊情况者可向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反映,研究生院不再单独接受异议反映。

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

    庞老师,邮箱pangruipangpan@163.com

 

附件:

1.2017年度“两优一先”名额分配表

2.公示结果证明模板

3.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4.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5.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6.“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证明模板

7.志愿辽宁志愿者网上注册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8.公示模板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团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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