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团学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学部(学院)广大研究生团学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开展“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团学工作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
2. 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
二、申报条件
1.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的申报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竭诚服务研究生,密切联系研究生,真正为研究生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利益,积极带领广大研究生开拓研究生团学工作新局面,任期内出色完成工作。
(4)担任所在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并取得突出成绩。
2.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条件:
热爱研究生团学工作,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朝气蓬勃、昂扬向上、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开展的学生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
三、评审办法
1. 此次评选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凡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报相应奖项,经学部(学院)初评后,按照“附件一”中的分配名额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2. 对于获得研究生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部(学院),将追加1个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名额;对于获得研究生团学工作单项奖的学部(学院),每个单项奖将追加1个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名额。
3. 获得优秀团学干部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优秀团学干部标兵,故各学部(学院)上报的优秀团学干部标兵人员需同时上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申请表”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申请表”。
四、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的同学要认真填写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采用第三人称。各学部(学院)需上交本院系优秀个人汇总表(见附件三)。
2. 上报方式
电子版材料以各学部(学院)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lutyjsh2015@163.com,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周五)17:00;纸质版材料以各学部(学院)为单位上交至研教楼411,上交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周五)下午14:00-17:00,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负责。
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