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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团学工作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团学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学部(学院)广大研究生团学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开展“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团学工作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

2. 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

二、申报条件

1.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的申报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竭诚服务研究生,密切联系研究生,真正为研究生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利益,积极带领广大研究生开拓研究生团学工作新局面,任期内出色完成工作。

4)担任所在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并取得突出成绩。

2.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条件:

热爱研究生团学工作,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朝气蓬勃、昂扬向上、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开展的学生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

三、评审办法

1. 此次评选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凡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报相应奖项,经学部(学院)初评后,按照附件一中的分配名额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2. 对于获得研究生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部(学院),将追加1个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名额;对于获得研究生团学工作单项奖的学部(学院),每个单项奖将追加1个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名额。

3. 获得优秀团学干部的同学才有资格申请优秀团学干部标兵,故各学部(学院)上报的优秀团学干部标兵人员需同时上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申请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申请表

、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标兵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团学干部的同学要认真填写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采用第三人称。各学部(学院)需上交本院系优秀个人汇总表(见附件三)。

2. 上报方式

电子版材料以各学部(学院)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lutyjsh2015@163.com,截止时间为2016722日(周五)17:00;纸质版材料以各学部(学院)为单位上交至研教楼411,上交时间为2016722日(周五)下午14:00-17:00,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负责。

 

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

201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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