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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5 作者:

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促进研究生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省教育厅(辽教办发[2012]381号)通知精神,现面向我校开展2012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内容

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举办,2012-2013学年设立研究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管理案例分析、临床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辩论等六项竞赛。每项赛事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其他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

1.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通过采取通讯竞赛方式,主要考察参赛队员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 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采用开放命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参赛队员对电子信息学科前沿研究方向的了解、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设计软件的应用和开发能力。

3. 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采取主题式设计方式,主要考察参赛队员的创新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4. 管理案例分析竞赛

通过分析和解剖高度模拟现实的管理案例,考察参赛队员运用管理知识和技能把握现实的能力,以及面临挑战时的决策及分析能力。

5. 临床案例分析竞赛

以临床案例为题,主要考察参赛队员运用临床医学知识进行专业服务的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所遇见的问题的能力。

6. 模拟法庭辩论竞赛

通过模拟法庭审判,主要考察参赛队员针对给定法律案例所展现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以及专业辩论的能力。

二、项目组织管理

1.竞赛项目按照“总体规划、学校申办、专家评审”的原则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办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竞赛方案进行评审;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实行自愿申报。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重视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支持、鼓励优秀研究生参加各类竞赛,对参加有关竞赛的研究生,可计入相应的学术、科研活动环节或学分;项目承办单位应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确保各项赛事顺利进行。

3.省教育厅设立竞赛专项经费,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评选与奖励

1.原则上每类竞赛项目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2.省教育厅责成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3.每个项目资助承办单位经费10-20万元。

四、申报限额

各高校限报1项

五、申报材料(见附件)

1、《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2、《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3、《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信息表》一式1份。

六、申报方式

1、满足项目申报条件的院系、研究所、研究团队和导师个人进行自主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申报表格请见附件。

2、有意向申报的集体或个人请将材料先报至研工处(研究生院201),若申报数量较多,研究生院将组织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最终申报项目,之后上报省教育厅。

3、由于文件到达时间较晚,申报日程较紧,请各申报集体和个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9月26日上午10:00之前发送到邮箱:zhjs@。

(4)相关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84708336

联系人:张建生

 

 

研究生工作处

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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