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人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
2、家庭生活贫困
二、 贷款额度
学费或(学费+住宿费),按学年发放。
三、 准备材料(A4纸)
1、家庭情况困难说明(本人手写及签字);
2、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当年)(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无效);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新生)或学生证复印件(老生);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四、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二)
1、除“借款申请人”、“贷款介绍人”两栏需手写签字外,其他栏目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
2、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放款期限加13年(一般不超过20年)。比如放款为2年的的贷款期限则为15年(15*12=180个月)。
3、《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不得涂改。
五、 时间要求
1、申请人:9月15日之前将准备材料(5种)交给所在学部研究生辅导员统一签字。
2、学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9月18日之前将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收齐(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交到研究生工作处;同时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附件三)电子版传到研究生工作处(电子信箱:zangxh@).
请相关同学及研究辅导员务必按上述要求执行。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