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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3 作者: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教研函〔2010〕3号)精神和《关于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教研司[2010]12号)通知要求,现进行我校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是充分发挥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优势,促进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共享,营造浓厚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积极组织申报2011-2015年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支撑学科须具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

  2、培养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年份(2011-2015年)、两种类型(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多个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3、申报学科领域可以是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也可以是学科群或交叉学科;本次申报项目不含数学和军事学领域。

  4、每个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应该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围绕本学科热点问题及发展趋势确定项目名称和学术主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填写《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请于12月27日17:00之前将书面材料报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研究生院30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js@。

联系人:张建生    84708336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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