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研究生工作处 >> 正文

关于补交、续交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1 作者:

1、有申请补交和续交保险费(注:指参加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的研究生持本人学生证于2010年3月4日到研究生院会议室办理,每年70元。保险公司派专人当日当场收取保险费,逾期不再受理。

2、本学期保险理赔办理从第二周开始,时间:每周三下午,地点:研究生院管理办(302房间)。

 

研究生院

2010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说明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