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才培养工作相关要求,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质量为前提。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学位论文质量达标。
学生为中心。多方力量多措并举帮扶学生推进学位论文进度;根据实际需要学校适时增开校学位会。
二、工作举措
1、各学部(学院)须按照《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研究生教学计划调整的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线上教学、校内专业实践、研究生学业指导及学位授予工作。
2、各学部(学院)须进一步强化“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导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做到密切联系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关心关爱学生,高度重视对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为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有力支持,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
3、研究生院已建立线上学位论文工作平台,制定学位论文线上答辩和线上申请工作流程,确保封校管理期间的答辩等工作顺利开展。
4、对因封校管理影响到学位论文研究进度的毕业生,各学部(学院)须做好基本情况的摸排,精准掌握研究生的身心状况和学业进度,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同时,强化导师指导并统筹各方力量做好研究推进工作,及时调整研究计划,完善学位论文,为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5、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入校开展实验研究的毕业年级同学,学校在征求上级疫情防控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安排这部分学生入校完成实验研究工作。
6、对因封校管理影响到研究进度,错过六月份校学位会学位讨论的同学,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学校将适时增开校学位会,讨论其学位授予工作。
各学部(学院)须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序组织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科学规范,在疫情防控下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