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推动研究生培养更好地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 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部分项目检查评估的通知》(辽教办[2022]192号,附件1),决定在我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类别和领域,符合《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21]35号,附件2),由学部(学院)组织自愿申报。
二、申报基地要求
1、 申报示范基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须为省内的 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基地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符合合同法要求,具备法律效力。
2、 优先支持各高校与承担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重点项目的企业联合示范基地。
3、 我校申报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10个,同一示范基地只限1个培养单位申报,参考《历年获批辽宁省示范基地名单》(附件3)。申报的示范基地为行业龙头企业、辽宁省重点支持企业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8月15日中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peiyangke@dlut.edu.cn
1、《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附于申报书后(附件4,PDF版),以“示范基地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
2、《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版);
3、支撑附件材料(PDF版)。
PDF 版材料中公章和个人签字必须真实有效。请严格按照时间上报。
联系人:莎日娜,0411-84706321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