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更新
为方便应届毕业研究生办理上海落户相关材料审批盖章,以2020年的办理流程为例,将需要盖章材料的办理方式及注意事项整理如下,供应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参考:
1.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学习成绩评定”一栏 需先到学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老师或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在“学习成绩评定-经办负责人”签名处签名,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研教楼612室)盖“研究生培养处”公章;“学校推荐意见”一栏,到学生服务大厅-就业信息室业务窗口(学生文化活动中心A座220室)盖章。
2. 非上海生源落户所需的成绩单,可到校内各处的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打印出的成绩单已经盖有“大连理工大学证明专用章”的 物理 红章(非电子章)。
学校已经将“大连理工大学证明专用章”的印章效力说明和自助打印机生成的成绩单样表发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该印章可以替代成绩单材料上需加盖的“教务部门公章”。
如仍需盖“研究生培养处”公章,请携带材料到研教楼612室办理。
3. 外语等级证书或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本校考取的外语六级,到主楼教务处盖章;本科阶段在外校考取、和研究生阶段考取的,学生服务大厅-就业信息室业务窗口(学生文化活动中心A座220室)盖章。
4. 国家计算机二级等证书、专利证书或复印件(如有)、其他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均到学生服务大厅-就业信息室业务窗口(学生文化活动中心A座220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