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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研究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暨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8 作者:

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研究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应当还清贷款或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选择签订展期协议和还款协议或还清贷款。兹定于2012年6 月5 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北山研究生教育大楼104教室由经办银行组织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申请还清贷款的研究生不必参加此次会议,但必须在办理报退手续之前向研究生工作处(西灰楼后楼201)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签订还款协议(展期协议)以及还清贷款的具体要求请查询5月22日研究生院主页上中国银行的相关说明。对既未还清贷款又未签订还款协议的毕业研究生,研究生院将在报退、证书发放等环节予以限制。

特此通知,望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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