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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七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4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挖掘和树立硕士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我校硕士生良好的学术素质,活跃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氛,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研究生院决定继续面向全校硕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七届“硕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学术品质,继续坚持“思想性、严肃性、探索性”的学术理念,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请各学部、学院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和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第六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硕士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3年9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及曾获得“硕士生学术之星”称号的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2015年转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同学,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硕士学术之星”或“博士学术之星”,但“学术之星”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直博生只可申请“博士学术之星”。

2、申请人应为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采用硕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向学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部(学院)进行初评;

2、各学部、学院根据初选名额(附件3)进行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及各学部、学院初选名单信息汇总(附件4),请于9月17日14:00-18:00之间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第七届“硕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及其它学生上交的详细材料)报送研教楼618-3办公室,电子版统一以“第七届硕士生学术之星—学部(院)”的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soss@;

3、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出10名“硕士生学术之星”。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具体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2、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奖励标准

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硕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学术之星”获得者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每人5000元科研经费和5000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经费以及4000元会议注册费)。执行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对于留校继续攻读的学生,可以放宽到2016年8月30日。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资料收集、高质量学术论文版面费、科研成果鉴定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包括硕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五、联系方式

李老师 84707682;

庞同学 18842649938

邮件咨询: pangruipangpan@163.com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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