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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八届“博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4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积极营造我校学术科研氛围,展现我校博士生良好的学术素质,激发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热情,研究生院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八届“博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第八届博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博士生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2年和2013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2011年和2012年入学的直博研究生。2015年转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同学,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硕士学术之星”或“博士学术之星”,但“学术之星”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直博生只可申请“博士学术之星”。

2、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具有学科前沿性和基础性。论文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可预见能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并撰写出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已完成了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采用博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第八届博士生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向学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部、学院组织评审。各学部、学院对本学科范围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候选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2) 论文选题的基础性、前沿性或开创性;

(3) 前期工作已取得的成绩;

(4) 指导教师指导水平、学术方向的前沿性,以及可用于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软、硬件条件。

2、各学部、学院根据初选名额(附件3)进行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及各学部、学院初选名单信息汇总(附件4),并于9月17日14:00-18:00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第八届“博士生学术之星”初选名单信息汇总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及其它学生上交的详细材料)报送至研教楼618-3办公室,电子版统一以“第八届博士生学术之星—学部(院)”的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soss@;

3、研究生院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表(附件1)

2、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附件2)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四、奖励标准

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之星”称号的博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学术之星”获得者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每人1万元科研经费和1万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经费以及4000元会议注册费)。执行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对于留校继续攻读的学生,可以放宽到2016年8月30日。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资料收集、高质量学术论文版面费、科研成果鉴定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包括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五、联系方式

李老师 84707682;

庞同学 18842649938

邮件咨询 pangruipangpan@163.com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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