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标准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系(部):
为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请各相关学部、学院、系(部)参考附件中《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工硕指导委员会)》,就论文选题、论文形式、学位论文评价标准、论文评审与答辩形式等方面进行探讨,制定出适合本学部、学院、系(部)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标准及实施办法,并于2010年4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工硕指导委员会)》
上一条:关于2010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取消张添奕等19名2009年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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