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队伍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导师队伍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取消张添奕等19名2009年专业学位

发布时间:2010-03-17 作者:

大工研发[2010]5号

关于取消张添奕等192009年专业学位

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各学部、学院、系(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经学部、学院、系(部)提出,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现有张添奕等19名2009年研究生至今未来报到,根据上述规定取消张添奕等19名2009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专业学位  研究生  入学资格 决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