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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刘书海等13名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04-26 作者:

大工研发[2007]5号

关于取消刘书海等13名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决定

  

各学院、系(部):

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充分、有效地利用学校资源,根据大工校学位[2006]5号文件《对超过毕业期限,仍没毕业的博士生处理规定》的精神,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没答辩的博士生,要给出书面理由,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到研究生院办理延期毕业申请。导师不确认或由于本人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研究生院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刘书海等13名博士研究生(见附件)已经超过规定年限,又没有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研究生院决定取消其博士研究生的学籍。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被取消学籍的学生请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退学相关手续;七日后,本决定视为送达。

 

附件:取消学籍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序号

学科专业

学号

博士生姓名

1

化学工程

959014

刘书海

2

工业催化

959068

曹殿学

3

化学工程

969097

李智伟

4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969146

柴树红

5

力学

979007

亢  战

6

系统工程

979076

李有志

7

无机化工

979124

仲剑初

8

系统工程

19890034

刘  波

9

系统工程

19890144

左保河

10

生物化工

19890164

金  萍

11

化学工程

10007030

田建华

12

应用化学

10107063

付晚涛

13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011014

邓  雪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博士研究生  学籍管理  决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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