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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取消赵旭东等4名研究生学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09-23 作者:

大工研发[2011]34号

研究生院关于取消赵旭东等

4名研究生学籍的决定

  

各学部、学院(部):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硕士研究生赵旭东,学号20804230,该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超过两周;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硕士研究生李艳荣,学号20610068,该生公派留学保留学籍一年,至今未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硕士研究生梁荻,学号20612027,该生保留入学资格,至今未来报到;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博士生刘占广,学号10103007,该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决定给予上述4名研究生取消学籍处理。

被处理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申述。若无异议,请到相关部门办理取消学籍手续。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研究生  取消  学籍  决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取消刘魁等36名201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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