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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6 作者:

大工研发[2009]23号

关于公布200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

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系(部):

在广大教师的积极参与下,2009年研究生院共受理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申请65项,经评审组评审,200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课题已经确定,现予公布(附件1)。

现将有关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和经费使用等事宜说明如下:

一、获得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答辩会评委提出的意见对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填写《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附件2),并于2009年6月30日将《任务书》一式三份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303房间)。

二、获得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所列建设内容、预期成果、进度计划认真执行,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进展及结题检查。

三、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经费采取分阶段划拨方式,其中,重点、面上课题的经费,立项审批后划拨总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剩余经费。对于完成情况好的项目可考虑在下一年度重点资助或追加一定的经费;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者,将停止划拨经费。教材建设的项目经费,在出版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划拨。

四、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的经费由研究生院审核报销。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经费报销单》“经手人”处签字、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在“验收人”处签字,研究生院行政副院长在“负责人”处签字。报销手续每周三下午办理。

 

附件:1. 2009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

       2. 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研究生 教学改革 研究 基金 资助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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