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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博士生教育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 作者:

大工研发[2008]23号

关于开展辽宁省博士生教育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系(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分析和评价博士生教育质量,进一步推动博士生教育的发展,按照省学位办《关于开展辽宁省博士生教育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08]1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博士生教育质量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式和要求

(一)按照《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方案》(见附件3)的要求,选取相应数量的博士学位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研究并形成专家评价意见综述(见附件4)。

(二)在本学院、学部、系(部)组织关于博士生教育质量的问卷调查、访谈调查(问卷样式、抽样方法和填写要求,见附件5、6),并按时回收问卷。

(三)填写本学院、学部、系(部)《一级学科点基本情况数据表》(见附件8)。

(四)根据以上调查采集的基础数据和评价素材,从本学院、学部、系(部)的科研环境(学科特色、图书、设备、经费等方面),以及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科研条件(科研项目及成果、经费、国际交流情况、学术水平等方面)出发,全面分析和评价本学院、学部、系(部)博士质量状况,总结博士生培养的经验和问题,提出保障博士生教育质量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学院、学部、系(部)博士生教育质量总结报告(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学部、系(部)务于2008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以上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博士学位论文的纵向比较评阅意见综述的所有原件(附件4)。

(二)博士学位论文的横向比较评阅意见综述的所有原件(附件4)。

(三)调查问卷和访谈记录的所有原件(附件5、6)。

(四)所有一级学科点基本情况数据表(附件8,一式两份)。

(五)本学院、学部、系(部)博士生教育质量总结报告(一式两份)。

附件:辽宁省博士生教育质量调查附件.rar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博士生  教育质量  调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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