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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百门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7-16 作者:

大工研发[2008]13号

大连理工大学“百门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挑战,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推动我校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百门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工作。为规范管理,确保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研究生双语课程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国际接轨进程,增强我校研究生了解世界科技前沿、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吸引国外留学生来我校攻读学位,从而加快我校向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迈进的步伐。

二、建设目标与原则

拟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培养100名左右可从事英语授课的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使各院系具备培养外国留学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建设100门左右研究生双语课程,其中全英语授课课程占双语教学总课程的50%,初步适应国际化的研究生教学环境。

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遵循“划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其它、双语优先”原则。

“划分层次”,即双语教学方式分为两个层次。(1)采取全英语教学(A类课程),包括英语教材、英语作业、考试、英语板书或多媒体课件,英语讲授课时占85%以上;(2)部分英语教学(B类课程),英语讲授课时至少占50%,其余与A类课程相同。

“突出重点,兼顾其它”,即围绕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比较集中的院系进行重点建设,同时兼顾其它学科重点课程的建设,保证双语课程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双语优先”,即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教师同时申请讲授同一课程(其中有位教师申请采用双语教学)时,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优先批准采用双语教学的教师。

三、  开设条件

申请开设的研究生双语课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校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2、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已经取得人事处认定的双语授课主讲教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在英语国家(地区)一年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

3、研究生双语课程的教学应采用教师讲授为主或教师讲授与师生讨论相结合为主,注重培养研究生语言交流应用能力,参加听课的研究生一般应不少于15人;

4、研究生双语课程,应采取全英语教学,包括原版英语教材或自编英语教材、英语作业、考试、英语板书或多媒体课件,英语讲授课时至少占50%;

5、研究生双语课程在开设之前应已经以汉语或英语连续开设至少两次,且还将继续开设至少三次。

四、  建设内容

1、师资队伍建设

(1)国内培训。计划开设研究生双语课程的教师应提前半年至一年提出教学计划,报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教师,如参加学校人事处组织的教师外语培训,待其开设双语课程后,研究生院为其报销其个人已经承担的学费。

(2)国外进修。在申报双语课程计划的教师中,学校每年选派6-10名教师到国外进行6-12个月的进修,经费由学校承担。进修内容包括提高英语交流与运用能力以及了解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相关教材以及课程相关内容的最新发展情况。

(3)设立国外一流大学讲教授基金。每年聘请3-5名国外知名教授来校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合作,经费由学校承担。合作内容包括开设双语课程、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学术报告和培养师资等。

2、教材建设

研究生双语课程可使用国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优秀原版教材,也可在吸收和整合优秀原版教材的基础上,编写符合我校及国内高校教学需要的优秀双语教材。

开设研究生双语课程需要使用英文原版教材的,教师提出申请,研究生院负责订购。学生可借阅使用,课程结束统一收回。开设双语课程需要自编教材的,可申请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

3、优质教学资源建设

开设的双语课程,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作反映课程内容的双语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课件,以使学生较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的内容。

五、申报与评审

 1、拟开设双语授课课程,主讲教师须在开课学期的前一学期提出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申报表》,经所在院系组织初评,写出初评推荐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原则上每年5月和12月组织研究生双语课程的评审,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程的名单。

六、资助与奖励

1、研究生院对评审出的研究生双语课程授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通过评审的双语课程,研究生院对主讲教师给予15000元的课程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三年;同时该主讲教师双语课程的教学酬金在原基础上A类乘系数2,B类乘系数1.5。

3、研究生双语课程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管理,课程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课程建设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等。

七、课程考核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规划,以强有力的管理来保障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的有效实施。

2、研究生院成立双语课程质量检查小组,由校内外语水平好、教学质量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双语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3、在一轮双语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应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进展报告》,研究生院对建设无明显效果的项目,停止经费资助。

4、立项项目到期后进行项目验收,主讲教师应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申报表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 双语课程 实施方案 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8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1:大工研发[2008]13号文件附件

上一条: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接攻博、提前攻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研究生院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校外人员学习研究生课程规定》等十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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