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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滕龙超等38名2007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4-28 作者:

大工研发[2008]4号

关于取消滕龙超等382007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各院、系: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及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经院(系)提出,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现有滕龙超等 38 名2007年工程硕士研究生至今未来报到,根据上述规定取消滕龙超等 38 名2007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取消滕龙超等工程硕士入学资格名单.doc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研究生  入学资格  决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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