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大连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本专项以学部(学院)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体,围绕《大连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中的三全育人协同计划、人才选拔提质计划、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和工程专业学位博士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计划要求开展,具体任务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专项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特别说明,本专项两年一个执行周期,本次为2022、2023自然年度。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按照“学部(学院)自主组织—研究生院整体管理”的方式进行。
1、学部(学院)自主组织
各学部(学院)根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找好找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发力点,结合《任务书》要求自主设定项目类别、数量,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申报、评审和立项公示,并对项目的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和研究生教学开展情况进行审查,将评审后的《任务书》报送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项目管理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部(学院)报送的《任务书》进行专项管理,面向学部(学院)整体考核和验收。
三、经费管理
各学部(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账号为研究生教改专项账号,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作为经费负责人。研究生院将按照各学部(学院)专项获批情况拨付第一批经费至各专项账号中,经费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一批拨付经费2022年年底清零,后续视考核和验收结果拨付第二批经费。
四、时间安排
9月30日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
各学部(学院)将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专项任务书》和汇总的附件2:《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申报书》、附件3:《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书》
附件4:《研究生教改基金立项申请书》、附件5:《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书》电子版打包发至peiyangke@dlut.edu.cn,纸版签字盖章送至研教楼613室。
联系人:赵晓威,84708332 高文,84706038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实施
专项任务书》
附件2:《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申报书》
附件3:《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书》
附件4:《研究生教改基金立项申请书》
附件5:《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书》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