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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 作者:

各学部、学院: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我校对2017年7月业和12月毕业的的所有类型研究生进行图像采集,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17年7月和12月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单证)及留学生
二、采集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21日(周一)上午,具体时间和采集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1、研究生在
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图像采集报名里报名,然后到教务员处缴费,教务员在系统中点击”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打印《2016年研究生图像采集凭条》。没有通过审核,视为放弃报名。采集费用为每位研究生20元。
  2、截止报名时间:11月10日(周四)
  3、截止收费时间:11月11日(周五)由各学部、学院教务员统一缴费。先到培养办(在职单证到专业学位办)办理提交收费,然后到研究生院院办领取缴费单,带着缴费单到财务缴费,最后将财务的缴费回执单分别送回培养办(615房间)和专业学位办(612房间)。

4、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名单。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材料交培养办,在职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交专业学位办。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同学务必带好自己的第二代身份证,现场照相需要刷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和身份证消磁的学生无法进行图像采集
   2)11月21日上午凭“2016年图像采集凭条”采集照片,没有携带“2016年图像采集凭条”的同学,不在摄影师的摄影名单中,无法拍照,请同学一定要妥善保管凭条。 

培养办

联 系 人:赵晓威

联系电话:84708332

电子邮箱:zhaoxw@

联系地址:研教楼615房间 

专业学位办

联系人:王亚男

联系电话:84706321

电子邮箱:wangyanan0402@163.com

联系地址:研教楼61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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