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启动2021年研究生各类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办法》的总体要求开展。
各学部(学院)应根据《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部(学院)的详细评审方案,成立学部(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类奖励的评审工作,并报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评审方案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应公开、透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部(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组成应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部(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可组成专家组评审具体奖项。
二、时间安排
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励、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名单(学院完成公示)上报时间为10月7日17:00前。
三、特殊说明
1.研究生单项奖
各学部(学院)对在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进行评审,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审核获奖名单。研究生单项奖励名额总数占比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3项奖励具体名额由各学部(学院)自行分配。原则上,总名额大于(含)5人的学部(学院)评审结果应包含全部单项奖励类型。
2.优秀研究生标兵
各学部(学院)对在科研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各学部(学院)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各学部(学院)对推选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成果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作为候选班级,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班级(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5、奖励名额
各奖项奖励名额或推荐名额按研究生院下达各学部(学院)名额评审。
四、评比流程
1.学部(学院)评审阶段:9月24日—10月7日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研工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不超过两页),并附相关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一份(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其他佐证材料不超过两页、可反正面),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班级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按学部(学院)评审时间要求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
2.学校评审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电子版于10月7日17:00前发送到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纸质版于10月8日报至研究生工作处(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相关佐证及事迹材料打印版一份,学部(学院)奖励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版,获奖学生个人申请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学校适当平台予以公示。
各学部(学院)和研究生同学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84708336。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