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的相关要求,将在学部(学院)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工作,具体评比工作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1、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班集体。
2、参评条件
(1)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科研氛围浓厚,科研成果丰硕,创新能力强;
(3)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
(4)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评比方式
班集体自主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终评。
4、材料报送要求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申报表(附件七);
(2)候选人、单位事迹介绍汇总表(附件八)(需由单位汇总后盖单位公章)
(3)班集体大合照(分辨率不低于300dpi,1600*1200以上)
附件七、附件八纸质版报送至研工处,电子版材料上报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dlut.edu.cn)。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1、参评对象
获得过“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同学。
2、 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表彰。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业绩突出的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科研学习业绩突出,科研成果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够解决“卡脖子”科技难题。
3、评比方式
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终评,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
4、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一)
(2)候选人简介(根据照片横、竖版式选择一种填写。附件二、三)
(3)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科研学习、社会工作及个人综合表现等方面,不超过2000字,要求格式为: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分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
(4)候选人、单位事迹介绍汇总表(附件八)(需由单位汇总后盖单位公章)
(5)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佐证材料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兆)。
(6)电子版个人近期彩色生活照3张(尺寸1600*900像素,分辨率300dpi,不超过5M),电子版红底证件照1张(二寸)。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工处,并将电子版材料上报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dlut.edu.cn)。
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参评对象
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同学。
2、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竭诚服务研究生,密切联系研究生,真正为研究生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代表和维护研究生的利益,任期内出色完成工作;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在任期内取得过突出成绩。
3、评比方式
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终评,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
4、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表(附件四)
(2)候选人简介(根据照片横、竖版式选择一种填写。附件五、六)
(3)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科研学习、社会工作及个人综合表现等方面,不超过2000字,要求格式为: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分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
(4)候选人、单位事迹介绍汇总表(附件八)(需由单位汇总后盖单位公章)
(5)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部(学院)公章的必修课成绩单(佐证材料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兆)。
(6)电子版个人近期彩色生活照3张(尺寸1600*900像素,分辨率300dpi,不超过5M),电子版红底证件照1张(二寸)。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工处,并将电子版材料上报至研工处邮箱(yangongchu@dlut.edu.cn)。
四、评比日程
(1)申报初评阶段:各学部(学院)根据推荐名额进行选拔推荐,所有推荐材料于10月29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研工处。
(2)学校评审阶段(10月30日-11月12日):由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组织评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3)全校公示阶段:面向全校公示评审结果;
(4)表彰宣传阶段:宣传获奖班级、学生事迹。为获“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同学发放屈伯川奖学金(20000元/人,可与国奖兼得)。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