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在家庭所在地(大连地区除外)因病住院的同学请于2018年9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住院病志、住院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研工处统一到高新园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事宜。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不在本通知范围内!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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