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研究生工作处 >> 正文

关于研究生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作者: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同学,请将受理证明(学校留存联)于97日前交给本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上学号);辅导员收齐后于910号统一交到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房间),由学校将同学的相关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以便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等事宜。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研究生工作处

2018 8 31


上一条:关于暑假期间异地住院医保报销的通知 下一条:“华为杯”第十五届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通知

关闭